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便於消費者選胎,歐盟實施輪胎性能分級制度2013-01-23

為了讓歐洲地區的消費者,對於輪胎的綜合性能表現能夠有更清楚且立即的挑選標準,因此早從2012年11月開始,歐盟(European Union,簡稱EU)便已經針對燃油使用經濟性、濕地抓地性能與行駛噪音等項目訂定輪胎的性能分級標準,前兩個項目以A至G為分級,噪音值則直接說明分貝值。

在European Regulation (EC/ No.1222/2009)的規範之下,自2012年11月開始在歐盟區各國所銷售的輪胎,都必須清楚地標示燃油使用經濟性、濕地抓地性能與行駛噪音,因此消費者可以很清楚地自行了解輪胎的相關性能表現。

在影響輪胎燃油使用經濟性的這個部份,主要是與輪胎的滾動表現習習相關,如果輪胎容易產生變形或滾動阻力較大,就會直接對油耗、二氧化碳排放的增加產生顯著的影響,而歐盟所訂定的標準便是從表現最佳的A到最差的G,讓消費者可以一目瞭然輪胎的表現。

至於濕地抓地性能則是對行駛安全至關重要,因為在陰雨天候或溼滑路面開車時,輪胎如果具備良好的濕地抓地性能,便代表著能夠有效地縮短濕地煞車距離、提升濕地行駛,歐盟訂定的標準同樣是從表現最佳的A到最差的G為分級標準。此外,行駛噪音則是測量車輛在行駛時的外部噪音,以1(最低噪音)至3(最高噪音)為分級標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