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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輛僅允許合法改裝 將心比心 勿擅自變更頭燈2019-11-22

相信許多人都有在路上覺得來車頭燈刺眼的經驗,或許在起大霧、下大雨或完全沒有路燈等惡劣狀況,覺得有必要時可開啟遠燈或霧燈以提升行車安全,但是在一般行駛條件下,還是希望駕駛能夠將心比心注意是否不小心開了遠燈或霧燈,也別擅自變更刺眼大燈,以維彼此行車安全。



交通部已針對HID LED 頭燈已訂有管理規範,民眾變更汽車頭燈,應使用檢測合格HID LED 頭燈燈具,裝設後應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檢驗登記,擅自改裝者,將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2,400元以上9,600以下罰鍰,並責令其檢驗。



另外公路總局提醒,汽車行駛時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規定使用燈光,違反者亦有相關處罰規定,尤其會車應使用近光燈以免影響行車安全。



車輛允許合法改裝,其規定請參閱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第23條、第23條之1及附件七(車輛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)與附件十五(汽車設備規格變更規定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