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新聞
胎紋夠深 行車才安全 2025-06-13
全新輪胎的胎紋深度約為8mm,此時輪胎的抓地力表現最好,不過隨著輪胎因行駛時間與距離不斷累積之後就會開始產生磨損,而當胎紋深度剩下一半約4mm時,不僅煞車表現不若新胎,煞車距離也會跟著增加,更不用說到輪胎的磨耗標誌出現時一定得更換輪胎(約為1.6mm),因此為了行車安全著想,能夠在胎紋深度剩下2~3mm更換便提前更為理想。
輪胎溝槽的主要作用之一是排水性能,如果在濕滑路面上使用沒有溝槽的輪胎造成水漂現象會導致打滑,而有溝槽的輪胎可以讓路面上的水進入溝槽排出,同時保有抓地力。此外,測量輪胎的溝槽深度時可以注意有1.6毫米高的凸起標誌。即使只有一個標誌露出,也意味著輪胎已磨損至極限,輪胎與路面的接觸面積會變薄,無法吸收來自路面的衝擊力,爆胎的風險也隨著增加。
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與快速道路胎紋不足1.6mm,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4條規定,處駕駛人新台幣600~1200元罰鍰。而輪胎胎紋深度也已列入定檢項目,不合格車輛於一個月內未申請覆驗或覆驗仍不合格者,吊扣其牌照。
可利用隨身可得的10元硬幣放入胎紋內,若平視看的到人像衣領下緣就表示輪胎磨損嚴重,建議立即更換輪胎以確保行車安全,同時也應定期進行輪胎安全檢查,以提升行車安全與舒適性。
